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出自哪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送吗?赠送符不符合法律程序?如果打官司村委会能否收回宅基地?
不能赠与。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